根据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人员
2023-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在校学生、办理了缓考的在校学生。违纪、作弊学生不允许参加。
二、考试时间
考试课补考安排在3月4—6日进行纸质考试;考查课补考不统一安排考试时间,要求安排在3月13日前完成考试。
三、组织形式
1.考试课
(1)补考统计。考试课补考由教务处牵头,各系、教管中心安排考场、选派监考教师进行统一组织纸质考试,补考学生名单见附件。
(2)公共课补考。公共基础课补考时间为3月4日18:00-20:30,医学基础课补考时间3月5日18:00-20:30,各系、教管中心需安排考试地点、监考人员,通知学生进行考试。
(3)专业课补考。专业课补考名单见附件,由各系从附件电子表格表中筛选出本系所含的专业补考科目,编排补考时间、地点、监考人员。补考时间为3月6日14:00-20:30。
公共课、专业课考试安排表由各系、教管中心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告知学生。
2.考查课
补考由课程所在系部确定补考办法并组织补考,于3月13日前完成,具体补考名单见附件。
公共基础、医学基础考查课补考安排表由各系、教管中心学生负责告知学生。
3.公共选修课
公共选修课不进行补考,不及格的学生学生需进行重选重修,具体事宜见本学期选修课选课通知。
四、出卷命题
由课程所在系部进行出题并印制试卷。在规定考试的时间段前,将印制好的试卷送至各系、教管中心。各系、教管中心负责安排考场并组织考试,组织过程中如果存在监考人员不够的情况,报教务处后从两部人员中统一调配,考试完成将考完的试卷送回课程所在系部。试卷注意保密,如出现泄题事件一律严查到底,追究当事人责任。参与考试的监考人员名单报教务处(张海鹏处)备案,作为《教师教学质量及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(试行)》中“本年度服务教学贡献度”的记分依据。
五、补考成绩录入
补考成绩录入时间为3月14-19日。